第274章 别跟我讲法(第3页)
不是枪,不是刀。
是一本书。
一本很厚,很旧,红色封皮上印着烫金国徽的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砰。
一声闷响。
李青云将那本厚重的《刑法》,重重地拍在了孙雷的床头柜上。
力道之大,震得柜子上的水杯都跳了一下,桌面上的积灰,被震得扬起一片。
在惨白的灯光下,那些尘埃,像是无数迷茫的魂灵。
金振邦的眼皮,没来由地跳了一下。
他看着那本《刑法》,又看了看李青云那张年轻得过分的脸,心中升起一丝荒谬的感觉。
一个毛头小子,拿一本《刑法》出来,想干什麽。
吓唬谁呢。
「非法拘禁?」李青云终于抬起了头。
他的声音很轻,却像一把冰冷的凿子,一字一句,凿在金振邦的心上。
「金大律师,看来你需要更新一下你的法律知识库了。
」「这不叫非法拘禁。
」李青云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了点那本《刑法》的封面。
「这叫,『重大立功表现人员保护现场』。
」金振邦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什麽,什麽重大立功。
」「这位同志,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
我的当事人只是一个受害者。
」李青云笑了。
他从口袋里,又掏出几张纸,随手扔在了金振邦面前的被子上。
那是一份手写供词的复印件。
字迹歪歪扭扭,充满了慌乱和恐惧,但每一个字都清晰可辨。
最下面,是一个鲜红的,沾着血污的,大拇指印。
「你的当事人?」李青云的眼神,充满了不加掩饰的蔑视。
「就在半小时前,他已经向我,以及我身后的组织,主动交代了所有问题。
」「其中包括,他本人,是如何受赵立指使,参与策划红星厂纵火案,并企图嫁祸于我的。
」「金律师,你现在看到的,不是一个普通的病人。
」李青云站起身,一步一步,逼近金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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