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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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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说我不要脸,狐狸精,在文工团不学好,一门心思勾搭你姐夫?”

南方怔了怔,抬起视线看着南乔,惊讶道:“你都知道了?”

“哼!

就因为一句无谓的口舌之争,你大打出手,把原本唾手可得的班长拱手让人!

你有没有想过,我都已经结婚这么久了,为什么这些流言早不说晚不说,偏偏在这时候传到你耳朵里?!”

眼见自己姐姐发怒,南方黢黑的脸庞因为羞愧再次涨红,低声嗫嚅道:

“我…我当时一冲动,就没想那么多。”

“这件事就当买个教训,吃一堑长一智,你给我好好反省!”

南乔语气毋庸置疑,“明天开始,出去给我摆摊。”

“卖啥玩意?”

他一个一米八的大老爷们,让他摆摊卖东西,有点抹不开面子。

但在南家,南乔说了算,他要是不同意去摆摊,恐怕南爸南妈都不会认他这个儿子。

“自己出去看。

先把整个广城都给我跑一遍,观察别人在卖什么,群众想买什么产品。”

说白了就是从市场调查做起,但南方还不懂这些。

听到这话,南方苦不堪言,本以为东西是现成的,他站在那卖就行,没想到产品还要他自己选。

南方抹了抹下巴,有气无力回道:“知道了。”

好不容易挨完训,正打算溜之大吉,又听到南乔说道:

“还有,在产品没有顺利卖出去前,每天写五百字的总结报告交过来。”

南方心口凉了半截。

五百字!

还不如要了他小命呢!

……

南义阳夫妇现在住在另一套四合院里,走过去也就四五米的距离。

恰逢前几日有人出售,南乔果断以两千三百八的价格拿下。

房子比江辰禹家要大上一倍,光客房就有十来间。

做生意对南方来说完全是个门外汉,他一个乡下小伙子,除了农村和部队,基本没在别的地方待过,眼界常识非常有限,再加上本身性格非常耿直,开始时可是吃足了苦头。

他骑着自行车在广城转了三天,头脑一热就决定卖冰棍。

但准备不足,加上天气太热,他自己又羞于吆喝,冰棍全化成了水。

回家被南义阳拿刀追着打了一条街,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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