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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顶流的战争
二零一零年六月的第二周,京城的气氛随着初夏的热浪一同升温。
对于魏安和他的“晨曦未来”
团队而言,这是决定命运走向的关键几天。
在与曹国伟会面后的四十八小时内,经过紧急的内部磋商,以及张炜律师的全力协助,“晨曦未来文化传媒工作室”
最终接受了新浪的提议。
接下来的几天,数份至关重要的合同在双方法务团队的紧密协作下迅速签订,标志着魏安团队与新浪系正式结成了深度绑定的利益同盟。
首先签订的,是《“十年之约”
粉丝见面及演唱会合作主办协议》。
这份合同明确了新浪微博作为主办方的身份,将承担活动的主要组织、招商和宣传工作。
合同中特别约定:
1赞助商收入在复盖所有成本(包括场馆租贷、舞美制作、安保、团队差旅等)后,如有盈馀,新浪微博与“晨曦未来”
的比例进行分成。
2活动的所有视听内容(包括现场录像、采访花絮等)版权由双方共同拥有。
新浪微博拥有独家在线直播权及后续基于此内容的非盈利用途(如平台宣传)的永久使用权;如需进行商业授权(如出售直播权给电视台),需经双方一致同意,收益按同样比例分成。
3新浪微博可在自身平台及相关宣传中无偿使用魏安的姓名、肖象、声音等用于该活动的推广,但不得用于活动之外的商业代言。
紧接着,是内核的《股权置换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这份合同复杂且意义深远:
1用“晨曦未来文化传媒工作室”
股权,置换新浪即将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微博音乐”
魏安团队在“微博音乐”
中间接持有重要份额,确保了其在未来音乐平台发展中的话语权和利益共享。
2协议规定,魏安及其工作室在未来五年内,其所有音乐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录音制品、v)的数字发行、宣传推广,需优先与“微博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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