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适当的酒精可以助兴,也可以助“性”
。
那个时候麦文澈心里明明很得意,却没表露出来。
他一直自持矜贵,所以打算撩拨对方先说出喜欢,他想听对方主动说出那些珍重的话,犹如肯定自己值得被爱。
然而,发展有点克制不住。
明榛开始亲吻他脖颈,开始抚摸挑逗他。
这些年,男女老少,麦文澈拍摄时跟人有过很多肢体接触,所以知道自己哪里被碰触会“酸”
会“痒”
——也就是所谓的敏感点,却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让人发疯。
他才知道,原来被喜欢的人触摸,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指尖从肌肤上划过都像带了花火一样让人浑身颤抖,呼个气都能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尤其是那些鲜有人碰触的地方,有着最纤薄滑嫩的肌肤,有着丰富敏感的感觉神经,调情般的若即若离更让人心痒难耐。
他也不是什么无知小男孩,要发生什么他自然都懂。
喝得晕乎有个好处,就是身体的感官会迟钝,快感迟钝,痛感也迟钝,加上明榛的事前工作做得漫长仔细,虽然是第一次,但他并没有痛得难受,被撩拨起的兴致也显得悠远绵长。
而且明榛居然准备了安全套,这让麦文澈不由得再次感慨了下他的贴心。
只是,只是明榛在床上太凶了。
中途麦文澈实在受不住想暂停往前爬,被人抓着脚踝提了回来。
实在太蛮了。
他想亲一亲这个可爱的男孩子,想用行动表白自己的满腔爱意。
但明榛似乎有点推拒——当然也有可能是时机不太对——明榛的汗滴到了自己脸上,对方随手拿了旁边扔下的衣服过来。
害羞来得莫名其妙,麦文澈觉得滴着汗的男孩子真的性感得要命,而汗滴到自己脸上的这个瞬间又色气得要命。
他捂着脸上的衣服擦着汗,还没等反应过来,猛地被人整个翻了个个儿,膝盖深深地陷入了被褥里。
麦文澈的注意力迅速转移到其他地方,就没再强求其他肌肤之亲,因而错失了所有拥抱和接吻的机会。
犹记得之前还笑话明榛是个纯洁小处男,如果却被个小处男弄得死去活来。
可麦文澈也陷入了情欲,他甘之如饴,因为这就是他想要的。
到最后,麦文澈有点脱力了,想抓对方的手臂,无奈肌肤沾了汗液太滑,抓不住,最终只能无力地垂下双手,如航行在狂风暴雨中的孤舟,破碎不堪地承受着浮沉和颠簸。
麦文澈第二天起晚了,起床一摸身边,没有人。
他记得明榛说过这几天都有校招,以为他回学校了,也不甚在意。
那时他还要上班,起晚了赶紧先请假,然后匆忙赶回公司。
直到中午他才发现早上的消息没人回,于是开始打明榛的电话,打了几遍都没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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