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第2页)
的年轻女孩子,更愿意为“爱情本质”
发声。
但沉默的大多数、躲在网线背后嘲讽的人才是社会的缩影,整个大社会,仍然不能接受这种少数之情。
小众之所以叫小众,是因为它跟大众对立。
大众可以允许它存在,但不允许它高调存在。
高调的告白固然美好,但它不是没有代价的,何况爱情本来就应该是很私人的事情。
这件事让明榛耿耿于怀。
后来有次跟麦文澈出去接网拍,当时一起拍摄的还有一个男模特,会有很多互动的镜头。
拍摄间隙,明榛看到男模特忽地用手很重地揉了两下麦文澈的屁股,嘴里还调侃说着:“路路屁股真翘啊!”
因为是在大庭广众的镜头下,所以其他人没太觉得有骚扰的成分,但明榛能明显感受到麦文澈脸黑了一下。
对着镜头时麦文澈很敬业地继续拍摄,离开镜头回到明榛身边后,他听见麦文澈充满厌恶地骂了句:“死变态。”
也许是自己探寻的眼神过于直白,麦文澈不以为意抬着下巴往那边指了指解释道:“说那个手脚不干不净的gay!”
“你怎么知道他.......”
“切,一看就看出来啊!
模特圈子里这种趁工作揩油的gay海了去了!”
明榛心惊肉跳。
因为他看见麦文澈翻了个白眼。
所以,明榛在跟麦文澈的交往相处中,一直努力隐藏着自己的性取向。
除了因为自己喜欢他,不想对方困扰外,更因为他也很珍惜这个来自不易的“朋友”
。
麦文澈是他青春期后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
明榛所求不多,他不奢想跟麦文澈谈恋爱,不敢有妄念,能有一个知心好友业已满足了。
怎样才能更好地呆在明越身边呢?
明榛没谈过恋爱,不懂什么推拉技巧,但他脑子也不傻。
首先,生活要有交集。
其次,不能让麦文澈反感他。
不反感既包含了做一些麦文澈喜欢的事情,比如帮他占座,陪他一起打游戏;也得包含不做一些麦文澈可能会讨厌的事,比如不能让他看出来自己喜欢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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