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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我要这钢刀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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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所谓久走夜路必撞鬼。

    白浩南这终日打雁,终被雁啄,伊莎真的是抽出了那柄雪亮的钢刀放在了草垛边,再来再战都行,但现在必须得乖乖的认了别不承认。

    而且这姑娘说的大麻烦肯定还不是这个认不认的小事儿。

    从第二天一早开始,一群小伙子跟姑娘就协助伊莎盯住了白浩南,随便走哪里,都是浩浩荡荡的一大群人,而且毫不掩饰这个高高大大的外乡人身份,对上街头任何探询的当地人目光都是热情宣布:“这是伊莎的阿柱!”

    一直挽着白浩南的伊莎轻声:“阿柱就是情人,丈夫的意思。”

    白浩南哭丧着脸:“我没读过书,也知道情人是情人,丈夫是丈夫!”

    伊莎悠然自得:“可在我们看来,丈夫就是一辈子的情人!”

    真是个浪漫的民族!

    白浩南这个时候就知道把陈素芬拉出来当挡箭牌了:“我有女朋友了!”陈素芬现在也在大群人的后面,她看笑话,因为感觉白浩南活该!

    反正她也没法救这家伙,那就让他好好的吃一番苦头,万一改邪归正了呢,这就是陈素芬的胡乱思路,她已经无奈到了以毒攻毒的状态。

    伊莎回头看看,居然给了白浩南宽大处理:“那是你以前的事情,从今往后就没有别的女朋友了,当然,如果你想跟别的女人往来也没问题,但我也就可以跟别的男人上床了,你忠诚,我就忠诚,但无论你我有多少情人,我们的关系不会变。”

    白浩南其实没那么多贞洁观念:“那你放过我吧!为什么偏偏要找我呢?”

    伊莎摸摸自己的白脸蛋:“按照我们的风俗,实际上十三四岁以后就可以找情人了,但我从小就在客栈听你们汉人这些故事,知道你们把贞洁看得重,所以我才一直留到现在,才这么注意保养脸蛋,因为我一定要嫁一个外乡人!”

    白浩南叹气:“外面有什么好?我还觉得这里呆着更快活呢……”

    伊莎低头声音稍微低一下:“你看到我们这里的女人老了是什么样子么?我不想自己几十年的时间都只能蹲在墙根下晒太阳,不想一辈子给男人做牛做马。”

    对,放眼望去,青春美丽的容颜在这片土地上对女人来说,可能就是十几岁到二十出头的这么短短几年,之后所有的岁月都是满脸沧桑的操劳,几乎每位女性都得是工作劳动的主力,男人就负责玩儿,负责晒太阳,为此交出户主地位也无妨,直到女户主们飞快的衰老佝偻,是有点残忍。

    白浩南发现自己立刻有点心软,赶紧岔开解释:“但我想的是成天跟女人厮混,你看我呆在客栈到处泡妞多快活,不是这样被拴住啊!”

    伊莎比他想象的更开通:“对啊,你想走婚,想到处有情人,我不反对啊,大不了我也自己找情人就是了,但你未来可是要做我孩子的爸爸,无论是我跟谁生的……”

    哎哟喂,漫不经心的共享情人可能白浩南还不觉得有多大问题,喜当爹那就有点头顶绿油油了,一张脸烂得跟什么似的,刚要说什么,却看见前面的路口冲出来几个中年女人,二话不说就叉着腰开始大骂,指着这边的年轻人们骂,后面还有几个男人,脚步慢点,但满脸带着愤怒。

    白浩南听不懂对方的语言,但能知道是冲着自己,赶紧问自己最新的女朋友:“说什么?”

    伊莎还是那么平静的笑笑:“说让你等着,马上就来砍死你……”轻松得好像是在说打死个苍蝇!

    这是白浩南昨天晚上快活后,目瞪口呆的惊讶第几次了,差点没跳起来:“砍我?为什么?”

    围着伊莎跟白浩南的小伙子姑娘们大多是她的兄弟姐妹,表的还是堂的又或者同母异父同父异母就不知道了,现在哗啦啦的散开队形,总之把白浩南跟伊莎推到正中间。

    伊莎轻描淡写得像个黑道太子女,一边从后腰拔出另把一尺多长的钢刀,一边从袍子下面摸出之前那把递给白浩南:“小时候我被订了亲给附近寨子的另外男人,他现在是个二流子,我不想被这种人毁了自己一辈子,我的兄弟姐妹都支持我这么干。”

    在这旅游小镇上逛了两天,白浩南认得这种没有护手的直柄钢刀是这族人几乎每个男女的必备,眼前这把格外精美,比伊莎手里的短一些,银白的刀鞘上布满各种花纹图案,而刀柄就好像是用银丝缠出来的工艺品,只有刀柄头上有个血红的珠子,一看就不便宜,白浩南想躲避:“打架我不怕,但我从来不持械。”

    伊莎哼哼:“我的男人,应该是顶天立地的英雄,昨天看你踢球玩东西,唱歌跳舞都还算男人,夜里更是让我满意,但可不能是懦夫狗熊,我们都用刀的……”说完连刀带鞘扔到白浩南的怀里,一转身就提着刀过去了。

    准确的说,白浩南就不是个爱热血上头的家伙,说他喜欢偷奸耍滑或者鸡贼都可以,但绝对不是个脑子一热就会拼命的傻子。

    几分几秒的冲动只会换来红牌甚至更严厉的惩罚,他的放纵都在可控的前提下,这点他可是从小就拎得清。

    面对郭咲咲那样十拿九稳的妞,怎么没上手?因为清楚碰不得。

    在答谢会上敢挥动酒瓶子砸过去?那是因为已经决定闪人跑路。

    球场上能用盘外招的,白浩南甚至都不屑于多带几步球,用他挂在嘴边的话来说就是费那么大劲干嘛?

    多冲杀几步多进个球就能改变多大的局面?这个社会从来都不会因为这些烂贱的小人物有任何改变,与其说被人煽动着去热血上头然后死翘翘,白浩南骨子里还是会选择鸡贼的活下去,干点爽歪歪的事情,多泡点妞。

    所以就算是打架,他也选择只要能解决问题,而不是头脑发热的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那不科学!

    小学都没读好的家伙可能唯一就在这件事上讲科学。

    可眼前这个一早起来就换了发型的背影不一样啊!

    盘成据说是族里不再是少女的成熟发髻,一身浅蓝色长袍现在被拉开半边露出里面的衬衫,仿佛是要更方便战斗!

    卷起来的衬衫袖子其实有点陈旧了,手腕上缠着一串血红的珠子,显得格外醒目动人,白浩南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看,跟自己刀把上的那珠子差不多,就像砍杀之后弹出来的鲜血一样,他忽然就觉得心跳加快了!

    血在烧!

    咕嘟嘟的烧起来!

    前职业球员其实很清楚这种肾上腺素分泌的兴奋作用,有时候队医还会有意无意的教导如何合法不合法的调动,但大多数时候要防备这种激素分泌得过早,因为就像毒品一样,兴奋嗨过之后如果不能持续刺激的话浑身会加倍乏力,如果比赛还没完,那真成了任人宰割的软脚虾了。

    而这时候,白浩南无比清晰自己的身体状况被调动起来了,除了这种从未经历过的野蛮械斗,还有就是面前这个看似有点单薄的背影!

    自己这个女人,好歹是想挣脱身上的枷锁吧。

    不管怎么说,一夜夫妻百日恩,自己也该帮她砍断这枷锁。

    白浩南掂掂手上的家伙,很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