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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第 10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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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天, 杨毓忻终于飞升了  “娘。”

    林徽末和林徽真走到林母面前,行礼。

    “末儿,真儿, 到为娘这里来。”林母看着自己两个如同芝兰玉树的儿子, 越看越是欢喜,

    橘猫榛子甩了甩尾巴,瞄了一声, 然后从林母的膝上跳下来。别看榛子体重超标,但动作却是十分轻盈。它踩着猫步走到林徽末的脚边,圆圆的脑袋就往林徽末的小腿上蹭,一面蹭,一面缠缠绵绵地喵喵叫着。

    林徽末:“……”

    林徽真露出一个有些狰狞的笑容来,他伸手就拎起橘猫后颈的皮毛, 假惺惺地冲林母道:“阿娘, 您瞧这只死猫, 总是觊觎哥哥的美色……我看阉了算了。”

    “喵嗷!”橘猫显然十分通人性, 林徽真这么不怀好意地一说,它圆溜溜的橙黄色-猫眼中顿时就流露出惊恐来。它开始奋力地蹬着腿, 可怜兮兮地冲着林母叫。

    “你这孩子, 别吓到为娘的榛子。”林母假意嗔了林徽真一眼,冲橘猫伸出手。林徽真一松手, 橘猫猛地扑进了林母的怀里, 圆圆的脑袋直接扎在了林母的怀里, 还喵喵地叫个不停。

    林母揉了揉橘猫的脑袋。

    她养着的这只橘猫, 和她是一个性子,最爱欣赏美色。他这大儿子长得确实好,净挑着她和夫君的优点长,遍寻林家也找不出一个比得上她大儿子的。小儿子年纪还小,五官更肖似她的夫君,日后也是一个剑眉星目的俊俏儿郎,放出去不知得有多少姑娘瞧了怦然心动。

    而且,她这两个儿子都是有灵根的,一个三灵根一个双灵根,在这浙国算得上不错的资质。但对于一个当娘亲的而言,修真长生大道虽好,普普通通的百年也不错,她从不在这些事情上对儿子们有所要求,只除了……

    “末儿,你年纪也不小了。”

    林徽末暗叫糟糕,打从他十八岁起,他一听这句话就知道他阿娘接下来要说什么了。本想着安安静静地装小透明混过去,但显然,他阿娘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但出乎意料的是,下一句的问话竟然变了!

    “昨晚你出去见的朋友,如今可好?”

    啥?

    林母执起绢帕擦了擦眼角,幽幽道:“阿娘就是听说大过年的,你那朋友似是孤身一人。你也知道,阿娘年纪大了,总想着咱们家能够热闹几分。若是你那朋友不嫌弃,不妨来咱们漪澜院中小住几日。”

    林徽末眨了眨眼睛,慢慢道:“这样啊……不过我先问问阿忻。”

    林母擦拭眼角的动作一顿,阿馨,没错了,一定是个姑娘!看大儿子这么亲昵的态度,大年夜也要出门跟她一起过,想来他们感情一定不错。除夕夜上门,怕是这姑娘家里没有旁人了。虽说当娘的总想着给儿子挑个四角俱全的好姑娘,但感情之事不应以家世论之,她和死去的夫君都不是在意这些身外之物的人,只要姑娘好,儿子喜欢,这比什么都强。

    鉴于她儿子是个不开窍的,她这个当娘的说什么也要帮上一帮。

    “是啊是啊。”林徽真翘着二郎腿嗑瓜子,“大哥的朋友我也很好奇啊。”他着重咬着“朋友”二字,笑得像是偷油的老鼠。

    “我不确定阿忻会不会来……”想起了自己无数次被杨毓忻怼下床的情景,昨晚用药放倒某人的那一幕,还有今早醒来发现自己堂而皇之地趴在人家胸膛上睡了一晚,口水淌了一片,心虚的林徽末快快地给擦干净后就装没事儿人溜了,可他真是半点也不敢想象若是杨毓忻发现蛛丝马迹时的脸色。

    虽然他都筑基了,可一对上尚且凡人的好友,他仍是不觉气短三分。

    林徽末搔了搔下颌,强自镇定地道:“这两天,嗯,这两天他还有事。”他现在去找人岂不就是撞了枪口,若被翻旧账,他还能得了好?

    林徽末认真地点头道:“过两日……过两日儿子再去请他过来做客。”

    林母满意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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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过两日,一拖就是九天。

    若说这世上,谁对林徽末最了解,他娘算是其中之一。

    忍了几日迟迟不见林徽末去请人,提一句总是顾左右而言他,别说林母了,就是林徽真都瞧出他哥不对劲了。

    大年初九,林母终于忍无可忍了。

    她就求一朵他儿子的桃花,并心心念念快结个果怎么就这么难!不趁着儿子修为不高的时候抱个孙子,等大儿子在修者的路上越走越远,那孙子岂不也是越来越没指望了。

    要知道,越是修为高深的修者,子嗣繁衍越是艰难。

    林母坐在院子里直拍石桌,一双美目瞪得溜圆,愤怒地道:“林徽末,你给为娘滚过来!说实话,你是不是……是不是怎么人家姑娘了?!”要不她一提“阿馨”的时候,她儿子怎么一脸的心虚。

    林母越想越火大,就连一向爱腻在她身上的橘猫榛子都默默地躲在石凳底下,一双极通人性的橙黄色-猫眼无比同情地看着大主人。

    “怎么、怎么人家姑娘?!”林徽末傻傻地看着自家亲娘,“阿娘,你在说什么啊,哪里有什么姑娘啊。”

    林母磨牙,装傻,还装傻!

    林母怒火熊熊,高声道:“要不是你怎么人家姑娘了,怎么不肯请人过来做客?!啊?!”

    一提做客,林徽末才意识到了什么,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不禁开口解释道:“阿娘,阿忻他不是……”姑娘。

    话没能说完,漪澜院外传来林家家仆的声音。

    “末少爷,门外有一位杨公子求见。”

    “杨公子?”林徽末一愣,旋即惊恐。艾玛,阿忻这是找上门来算账了吗。

    不过……

    瞄了一眼直拍桌子的林母,林徽末打了个冷战,立刻道:“阿忻过来了,我去迎他。”说完,不待林母说话就一溜烟地跑出院子。

    “阿忻过来了?”林母微愣,很快就意识到她念叨了许久的“姑娘”上门了。她先是一怒——“混小子,一点也不主动,不知道去接人家姑娘过来,半点他爹的风采都没有学到!”——而后是担忧,站起身往屋里走。

    “见面礼得备好了,做儿子的不争气,当娘的只能多费些心思了。”

    林徽末一口气冲出了漪澜院,然后磨磨蹭蹭地往湖心岛码头走去。

    嘤,他才没有忐忑呢。

    整个林家都笼罩在阵法之中,林家本宅内并没有四季之分。但出了阵法,深冬的寒意就扑面而来。天空之上,云是铁灰色的,暗沉沉地,太阳只是一个略显模糊的轮廓。鹅毛似的大雪飘落下来,无声无息地落在林家的本宅外的环形湖泊中。

    林徽末随意地撩了一下略长的额发,抬眼就向台阶外看去。

    林家本宅建在湖心岛上,四面环水,筑基期以上的修者能够涉水而行,但林家还有很多普通人的存在。他们则需撑船来到湖心岛外的码头外,凭林家信物得以入内。

    仗着修真者的好眼力,林徽末一眼就看到立在码头上的身影。

    只一打眼,林徽末就确定了来人确实是杨毓忻,哪怕他此刻正撑着一只白底绘墨梅的油纸伞,脸被油纸伞遮得严严实实。

    心底那么一点心虚顿时就不翼而飞,林徽末眉一扬,那双顾盼生辉的桃花眼盈满了喜悦。他大步向码头的方向走去,笑嘻嘻地道:“呦,阿忻,终于舍得离开你那……”

    话说到一半就卡住了。

    油纸伞微微上移些许,首先露出来的是一只宛如羊脂白玉的手。修长的手指握着伞柄,骨节分明,指甲是淡淡的粉色。哪怕林徽末这个从不会注意男人手的人都下意识多看了几眼,感慨,不愧是弹琴的手,跟他这个糙汉子就是不一样。

    而当他看清油纸伞下的面容时,林徽末“嘶”了一声,倒吸了一口冷气,呆住了。

    半遮半掩下,缓缓露出来的是世间难寻的极盛昳丽。那是俊美得极具侵略性的容颜,林徽末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能与之相媲美的相貌。“秋水为神玉为骨”用来形容男子本不恰当,但林徽末此刻却想不出其他能够形容眼前之人的诗句来。

    林徽末不禁后退了一步,他的内心在呻-吟——他兄弟长成这样,日后哪个姑娘愿意待在他身边找虐啊。别说姑娘了,就是他看多了,他都担心日后的媳妇不好找。

    日日用这样的长相洗眼睛,从今以后还有什么模样的人能够入了眼啊喂。

    就像他之前说的,杨毓忻长成这样简直就是造孽。

    好在林徽末并不是看重容貌的人,不然也不会在杨毓忻被蚀灵藤缠身,容貌毁得旁人都看一眼都会做噩梦的时候成了至交好友。当然,最开始的时候,杨毓忻亲手酿的酒功-劳不小。

    林徽末恍神只是一瞬,下一刻就被其他东西占据了注意力。

    林徽末眉头紧皱地走过去,低声道:“你的眼睛是怎么回事?”

    原本的杨毓忻,眼睛是黑色的,黝黑的颜色比一般人的眼瞳颜色还要来得深邃。但眼前站在他面前的杨毓忻,原本黑色的眼瞳却变成了琥珀色,极为瑰丽的色泽。想起之前杨毓忻的身体状况,林徽末不免有些担忧。

    “放心。”杨毓忻凝视着眼前的青年,手中的油纸伞向林徽末倾斜过去,又伸手拂去他肩头的落雪,缓声道:“这是祛毒的后遗症,并不碍事。”

    “比起这微不足道的小事。”杨毓忻眼睫微垂,语调幽幽,“在下更想知道,林少多日不曾登门,莫不是忘了杨某这个朋友?”

    明明自己需要七天的时间闭关觉醒血脉,将被蚀灵藤吞噬的真元再度化为己用,即使林徽末过去找他也不过是扑了个空。但出关后发现某人一次也没有来,杨毓忻立刻开始“兴师问罪”。哪怕他自己其实门清儿,林徽末不登门其实是心虚气短,十有八-九是因为除夕夜当晚糊了他一脸的迷药和淌了他一胸膛的口水。

    林徽末的身体一僵,干巴巴地笑道:“阿忻,这个我可以解释……”

    杨毓忻略一颔首,唇角勾起一个淡淡的弧度,“林少侠请。”

    林徽末:“…………”兄弟你别这样,太瘆人了。

    原文是这样的——

    “微清珣虽有是人间难得的姝色,但在那个身穿火红色狐裘的男子面前,却如皓月之下的萤火之光,不值一提。”

    不值一提啊不值一提,第一女主碾压了大半部小说各种款式女配的颜值,到了魔尊这里就成了不值一提,可见魔尊得帅到多惊天地泣鬼神。

    只一点让无数读者无语的是,魔尊出场,不管是冰天雪地还是温暖如春,长年火红色狐裘不变,也不知道他和红狐狸有什么仇。哪怕无数读者叫嚣着,让作者大大给人家魔尊换件装备,作者依旧如故,从开始到最后,坚持狐裘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