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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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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章24时替换  夜露深重, 月亮藏在乌云后。

    库房阴森幽暗,伸手不见五指。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发生了什么,视觉被封杀, 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 发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 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 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 很镇定, 但只有自己才知道, 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 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 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 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 声音遍布四面八方, 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地字号库房见,一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

    陆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凤都认不出,别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凤都一惊。

    店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下的陆凤,对他来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法,可以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陆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邪不胜正也好,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什么。

    陆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凤笑了,没有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在金铭灭的掌柜“活了”的第四,陆凤才知道他又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他已陷入思考,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凤的,却不知在陆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看偶像效应。

    陆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秀才不出门便知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