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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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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 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 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 却是他不能忍受的, 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 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 怒气充斥胸膛, 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 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 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 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 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 静静地看着他, 那眼神高高在上, 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路过的小青年操一口纯正的官话腔,笑道:“去哪里,大王八?”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