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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三章 狗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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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走江湖的人都知道,地面上有一句有趣的话。

    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

    这句话说的是五种职业,是可以欺负老实人的行当。

    这五种人可以欺负老实人,有一种人却可以欺负他们。

    这种人就是在小摊子上吃饭,连钱都不用给的衙役。

    能做衙役的人,似乎天生狡猾,平时耀武扬威,遇到大事的时候,躲得比谁都快。

    铁鞋人能越过城楼而入,能踩塌檀木酒楼,这样的人非仙即妖,一定是个大人物。

    按理说,油滑的衙役们应该躲着他,现在却将他包围了。

    铁鞋人是行侠仗义者,他一身浩然正气,当然不会束手就擒。

    所以他手执两根骨牙,要和持刀的衙役们一决高下。

    面对千斤铁鞋的威力,衙役们没有逃跑,领头官兵从腰里拿出一只葫芦。

    这只葫芦普通,看不出惊奇的地方,上面贴着一张黄裱纸,用朱笔画着道符。

    “贼子,这是我护城法师的葫芦阵,你若是敢反抗,让你立即化成血水!”

    难怪衙役们有恃无恐,原来是有法宝傍身。

    不过,通常来说,阵法多变,一只葫芦,怎能成阵?

    黄裱纸道符在葫芦身上飘摇,衙役们的刀枪越逼越近。

    铁鞋人仍是一副英雄气魄,将骨牙架在胸前,嘴角一声冷笑:“我想试一试。”

    “你要想死,我成全你!”官兵大怒,拔出葫芦塞子,在动手之前,对铁鞋人狞笑:“你化作冤魂厉鬼时,却不能怨我!”

    葫芦嘴指着铁鞋人,护城法师的法宝,就要大显威风。

    在关键时分,听到街口有人笑谈:“穿铁鞋的朋友,杀人伏法,这是天理公道,修行之人,可不该逆天而行啊。”

    衙役们抓捕逃犯,这也许是要见血光的事,普通百姓躲还来不及,竟然有人来凑热闹。

    寻声望去,见到两个人。

    一个是手摇白羽扇,满脸醉笑的白袍汉。

    一个是手提五彩剑,天月俊俏的公子。

    话是醉汉说出来的,他明明在帮着官兵,却对铁鞋人满脸笑意。

    “官府拿人,闲人滚开!”官兵们并不领他的情,甚至有几把刀,竟然调转刀刃,对着走来的两个人。

    “不是闲人,我和他是一伙的。”

    面对官兵钢刀,白袍醉汉竟然承认,他和杀人犯是同党。

    险情在前,他不逃跑,却说这样的话,让所有人都惊讶。

    他走的很慵懒,却只用了堪堪几步,就走到刀阵之中。

    几把刀立即架在他的脖子上,领头官兵大喝一声:“你敢拒捕吗?”

    “官爷误会了。”白袍醉汉轻轻一笑,说着懦弱的话:“我是来给杀人案开脱的。”

    “想脱罪?”领头官兵冷哼:“我们只管拿人,不管审案,到衙门去说吧!”

    他话音刚落,衙役们已经掏出铁锁枷铐,将白袍醉汉牢牢锁住。

    “在去衙门之间,我想问一句话。”白袍醉汉长叹一口气,问向领头官兵:“监狱里的窝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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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饱吗?”

    一见锁住了人,官兵狂笑:“不但窝头管饱,秋后问斩的时候,还管你吃饺子呢!”

    白袍醉汉被衙役们推搡,向府城衙门走去,他临去前,对铁鞋人轻轻一笑:“天地有正气,清者自清,老兄何必怕打官司?”

    铁鞋人细细想过白袍醉汉的话,将骨牙收到袖中,伸出双手,任由官兵将他锁住。

    已经抓了两个人,衙役们还不算完,竟然要去锁与白袍醉汉同路的俊俏公子。

    公子一身华贵,手中五彩宝剑灵气逼人,面对官兵掏出枷锁,他唇角冷笑:“我并非犯人,你们若敢动我,休怪本公子剑底不留鬼魂!”

    他拔剑出鞘,剑身一束冰蓝,比太阳还耀眼。

    剑气御起寒霜,为瑟瑟冬季,再添一份冷意。

    就算再不识货的人,见到这柄宝剑,也知道必不是凡俗之物。就算再不识货的人,见到这柄宝剑,也知道必不是凡俗之物。

    公子眉目俊俏,说话高傲,皮肤白皙,衣冠华贵,看上去并不是江湖人,更像是出游民间的小王爷。

    衙役们是吃地头饭的,善于见风使舵,他们不敢轻易得罪华贵之人,于是带着白袍醉汉和铁鞋人走的时候,甚至绕过公子行路。

    俊俏公子目送他们远去,微蹙纤眉,有一副小女儿的姿态,唇角轻轻自语:“采星师兄教我的咒语,到底灵不灵?”

    白袍醉汉和铁鞋人被押在府衙大堂上的时候,俊俏公子回到了被压塌的酒楼。

    城府大人的姐夫,自然有一方势力,挖酒楼的人有数百之众,将抢出来的家当,堆在掌柜的眼前。

    银票都已经烂成泥了,能找回来的钱,只有几两碎银,还有成串的铜板。

    也许价值万贯的酒楼,在一瞬间,变成了一堆破木头。

    破木头的底下压着一个死人,已被砸得面目全非,他身上全是泔水。

    他就是先前赶和尚走的店小二,因为掌柜的想使坏,要往和尚的钵盂里放泔水,所以派了他搬泔水的活儿。

    该着他时运不济,酒楼塌的时候,他正拎着泔水走到大堂正中,脚下一软,眼前一黑,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死了。

    人们忍着恶臭,把他从土里拔出来,让掌柜的去认一认。

    损了半生家当,掌柜的心疼的像在流血,正在烦躁的时候,怎会去看血肉模糊,又泡过泔水的尸体?

    他舍下两串铜钱,打发手底下的人:“卖个薄皮棺材,到乱葬岗去埋了。”

    小伙计跟了掌柜的好几年,他在欺负和尚的时候,恐怕万万想不到死后会是这个下场。

    人情凉薄,如冰如纸。

    穷人的命像秋后枯草黄,不如富人家的猫狗吃细粮。

    小伙计的尸体都没有人洗刷,被钉在薄皮棺材里,用一架驴车拉着,扔在乱葬岗里,连坑都没挖。

    这种薄皮棺材有个外号,叫做狗碰头。

    郊外的野狗,用头就可以顶开棺材木板,将里面的死人拖出来吃了。

    吃人的野狗,通常都在晚上出现,只等月头高升时,小伙计也难逃被野狗啃碎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