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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花海05

作者:寂寞桐小易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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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这里是什么?”玉罕仍然不懂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这巨型海棠花并非自然存在的,而是经过人工的辅助才长成这样,否则,这么大的植胚,估计被世界卫生组织发现,整个山头都要被搬空了。

    我将龙牙送了进去,小心的敲了敲那铁皮,整个藤条明显运动起来,就像被伤到了肉体一样,本能的防御起来,我知道了它大概的意思,立刻将刀收回,再这样挑逗下去,鬼知道这植物会不会发怒直接把我挤成肉酱,我立刻带着玉罕往下攀爬,尽早落地为好,在这高空总觉得不舒服。

    大概又爬了四五米,上边直射手电下去已经能看到地面,我照着光线往下看,空气中飘扬着很多奇怪的杂质,加上眼珠子一时没适应这里的坏境,竟然有些看不清楚了,洞底除了黑色混杂着纯白外什么也看不清楚,我连忙抬头看向玉罕,她长大了嘴,眼神也变得涣散起来,似乎看到了什么惊恐的东西。

    我又往下攀爬了几米,终于看清了下边的东西,那竟然是一具具白骨,基本上碎的跟渣一样,仅仅存留几块完好的骨头也已经跟尸首分离,根本不知从何而来,我在空中停留了几秒,根本受不了这样的场景,这里跟死人堆里不一样,死人堆里至少还有整具整具的尸骨,至多也就缺胳膊少腿,大致的轮廓还在,这里的死者逝去前似乎受到了什么挤压,不仅是死前,死后仍然受到挤压,这才有了粉末状的白骨。死后都不得安宁,这种场景身临其境般的感受一下,任何人骨子里都会透进一阵凉风吧。

    而那些白骨下边很明显能看到绿色的液体,从四周的气体散播程度来看,就是那绿体传来的味道无疑,泡在里面的骨头没有被腐蚀的迹象,应该是具有什么抗性,但这骨头跟肉体不一样,说不定只是这海棠花消化不良呢。

    我让玉罕暂且先呆在上边,那胃酸状的液体应该有腐蚀的迹象,踩到可能会受伤,我无论怎样,至少也有魂珠附体,就算被烧伤也能很快痊愈。我这么跟她解释,玉罕仍然不肯让我冒险,说什么我下去她也跳下去,我拗不过她,但又想不出好法子,只能先将她抱在身上,她这才听话,像树懒一样缠着。

    我双脚泡在那胃酸之中,仅仅感觉丝丝的瘙痒,时不时还会有痛感,就像被蜜蜂蛰一下那种感觉,所幸问题不大,应该可以站立其中。

    玉罕在我身上缠着,骨头已经发出严重抗议了,再这样下去估计等不到邓师傅接上,我肩胛骨就已经废了,玉罕站在胃酸之中没有任何的反应,过了足足一分钟,我见她表情没有丝毫触动,便问她:“你一点感觉都没有?”

    “没……没啊,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吗?”玉罕十分平静的回答我。

    我立刻起了疑心,连忙将她抱起来,双脚的皮鞋已经被严重腐蚀,甚至可以看见脚趾露在外头,脚皮已经褪去了一层,露出鲜红的颜色,倘若不是我及时抱起她,估计再烧下去直接就见骨见肉了。

    我心疼的说不出话,直接给了自己一巴掌,我真是傻的可以,自己有魂珠附体都能感觉到痛感,玉罕不过一介凡人之躯,怎么会没事呢?我见她那强挤出来的笑容,心里就像刀割似得,活该骂自己孤独一辈子,玉罕为了不给我找麻烦,装作什么事都没有,这点小心思已经不是第一次在我身上用了,我怎么就看不出来呢。

    玉罕眼角喊着眼泪,疼的直哆嗦,嘴上还安慰着我:“没事,我一点都不疼呢,咱们找离开的路吧!”

    “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停的懊悔,不知道自己这样做能换来什么。

    “小易,我只是想一直跟你在一起,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阻碍,即使是油锅,只要你在下边,我也会跟你一同赴往的,我承认,以前喜欢你只是因为你的舍命相救,没人任何原因,但跟你相处这么久我才发现,你才是我生命中最需要的那个人,一辈子依靠的那个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玉罕触动了真情,真是她的真情告白吗?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她表达的爱意了,所作所为都已经证明了一切,但是换在以前,我一定会告诉她,对不起,我有爱人了,但此时她因为我受了伤,加上经历了这么多艰难险阻,我渐渐发现,原来的话我已经开不了口了。

    “我会永远保护你的……”这是我仅能吐出的一句话。

    “我会等你的……等你真正的选择我,一天,一年,甚至是一辈子……”玉罕说完,小心的站在了藤条上,“我在这里等你!”

    她想通了吗?我心里暗暗伤感,慢慢的转过身,朝着胃酸中央走过去,正如我所猜测的那样,骨头泡在里面无法被融解,这里的碎片都可以表明骨头是被巨大的外力给碾碎的,而就在底层的藤条上还能看见皮毛的痕迹,从撕裂的痕迹上来看,应该是那些尸骨身上的衣服,因为掉下来意外被撕破而挂在这里,而剩余的皮毛已经泡在胃酸里融解干净了。那些皮毛虽然没有触及胃酸,但也已经受到严重腐蚀,我凑上前呼吸的那一刻,仅仅依靠鼻尖那微弱的气体流动,便将那皮层给吹散了。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那些尸体衣服上留下的痕迹,穿这样的腐蚀,蒙古人嘛?难不成这里头死的都是元代的士兵?不仅是衣服上的皮毛,在白骨中找到的挂饰也能表明,狼骨雕刻的挂链,还有人骨的挂链,泡在胃酸里都无法被腐蚀,听说元代士兵有种信仰,就是战场上杀了人,便取他大拇指上层骨头当做记号,当做个人魅力的象征,一般都被当做项链挂在胸前,有的杀人如麻,直接绑在腰间当皮带使,同时还能彰显自己杀人留下的丰功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