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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这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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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只全身灰棕色的兔子。

    在川地,这叫麻兔儿。

    俗话说得好,跑得脱,麻兔儿。这句俗语和CD俗语‘跑得脱马脑壳’一个意思。被绑住缰绳的马脑壳,被关在陷阱里的麻兔儿,那当然是跑不掉的。

    意思就是,该做的事情一定要做,该顶的锅一定要顶,该认得错一定要认。

    “这是一只岩兔。”

    方宏只知道这是一只岩兔,不知道它的种类具体是什么,当然了,谁也没有功夫拿出兔子大观一个个的背下它们的生理特征和外表特征以及名字。

    总之长草的地方就有兔子。

    这一次,方宏尝试了一道没有做过的菜,藤椒兔。

    不过藤椒还是要新鲜的,后面放的藤椒还是有过二次加工的,和最新鲜的藤椒有区别。

    味道和气味都没有那么浓烈。

    至于毛皮,只能就地掩埋了,这东西是带不走的。

    特别是,如果方宏带着这东西越过坦桑尼亚和肯尼亚的国界线,就等于是犯法了。

    吃过饭,方宏躺在引擎盖上,享受着太阳光。

    “枪哥,你这是要得座板疮哦!”

    其实是坐板疮,多因暑夏坐于日晒时久之板凳,或久坐湿热之地,使暑热湿毒,滞凝局部肌肤而成者。

    “湿热的地面,坐了才会长疮,所以夏天不要在野外坐石头,和冬天的瘴气导致拉肚子基本上是一个原因。”

    人的身体是通透的,如果坐了潮湿的树桩,瘴气顺着经脉(淋巴系统)运行,就会拉肚子。湿热这种东西是中医概念,西医根本都解释不了坐板疮这种东西。

    所以,野营必带的东西中,睡袋都不关键,关键是一定要带防潮垫。

    “引擎盖可是金属的,没有湿气这种玩意儿。”

    落日西垂,阳光撒遍原野,整个草原都变得金光熠熠。

    BGM响起了一首王洛宾老师填词的《在那遥远的地方》。

    这首歌的原曲是哈萨克民歌,当年拍摄小城之春的时候,王洛宾老师被一个叫做卓玛(zang语女神的意思)的姑娘所吸引,感受到王老师的炙热眼光,卓玛给了王老师一鞭子,于是诞生了这首世界名曲。

    没错,这是一首世界名曲,依靠这首歌,王洛宾老师获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西方文化交流特殊贡献奖。

    草原气息扑面而来。

    不过,国外的草原和国内的,给人感觉就不同。

    在国内,去草原,你都是冲着人去的,去见民俗风习,去感受当地美食,而在国外到草原,就是为了见动物。

    所以,不会有人专门跑去阿根廷的草原旅游,也不会有人专门跑去老美的大草原看养殖牛群。

    当然了,在盐湖城的草原,还能看到其他很多动物,方宏也想去锡安看看。

    即将落日的草原上,又迎来了一拨厮杀。

    一头花豹从一棵孤立在原野中的树上偷偷溜了下来,然后匍匐在草原上,发起了死亡冲锋。

    看过了猎豹的速度,就会觉得,花豹好慢……

    大家都是豹子,花豹腿短。

    “花豹说:我没有自尊的吗?”

    看过了慢的花豹,更慢的是狮子。

    作为整个地图上最慢的猫科动物,狮子也是惨。

    相比之下,它们捕猎成功的几率远没有豹子高。这就是为什么豹子可以组织家庭也可以单枪匹马的原因。

    狮子时速不到六十,追大部分动物都费劲,差不多都要靠围猎收拢的战术,然后靠力量碾压。

    还深刻的记得猎豹的速度,又看了花豹‘慢吞吞’的速度,再看狮子,那简直就是散步。

    “大家不要觉得慢,看麻将跑一圈你就觉得狮子快了。”

    “喵!”麻将非常不满的一套组合拳。

    “666,麻儿爷一听就知道枪哥没说什么好话。”

    花豹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后,并没有气馁,再度出击。

    这一次它追到了一头小角马。

    “花豹还是成功了。”

    按道理,狮子是有领地意识的,在狮子的领地,其他猫科动物都是通缉犯。

    不过,七英雄没有这种意识,他们也没准备把这里当做自己的领地,花豹也发现了这一点,才敢在这儿狩猎。

    不过出去狮子之外,还有一种动物盯着它。

    花豹狩猎成功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吃肉,而是喝血。

    经常看到新闻说家畜被什么什么未知生物吸血,等待专家研究之类的新闻,不太需要研究,就能大概猜出,是豹子干的。

    猎物被吸血,被剖腹,却没有被吃,大约都是因为豹子进食的过程缘由。

    所以说,豹子可能是属GD人的,吃饭前先喝汤。

    再它还没开始正儿八经吃肉的时候,就被农户发现吓走了,所以导致经常有家畜被吸血而没有被吃。

    这头花豹也是这个毛病,才吸了几口血,还没来得及正儿八经的吃肉,就被盯上了。

    花豹非常敏锐的叼着尸体朝着草原上那颗孤树出发。

    后面,是闻道血蜂拥而至的鬣狗群。

    这些家伙是在狮子面前都要试探性偷食的家伙,怎么会怕豹子。

    花豹来到树下,叼尸体上树有困难,花豹先是尝试了一下,没能成功,于是果断放弃尸体直接上树。

    上树后的花豹发现鬣狗们慢慢悠悠的小跑而来,并没有加速,于是再度下树,继续拖尸体。

    “这头花豹被鬣狗吓到了啊。”

    “不只是吓到了。”方宏:“鬣狗是来抢夺食物的。”

    鬣狗,不属于犬科,属于猫总科,前肢发达,颈部肌肉发达,腰部不是弱点,体型矫健,攻击力强,而且是群体出动的,和猫科动物一样,喜欢试探,然后下杀手。

    花豹如果待在地上进食,会被它们弄死当做食物。

    所以花豹要尝试将食物拖上树。

    这一次,花豹成功了,咬着食物爬上了树梢。

    鬣狗们对比猫科动物最差劲的一点可能就是爬树能力低下,只能在树下围着。

    花豹警惕的看着鬣狗,发现它们没有尝试爬树,才开始进食。

    咬了几口肉之后……小角马尸体掉在了地上。

    “我靠,狐狸和乌鸦的故事啊!”

    “我觉得花豹是故意的。”

    猫科动物一次进食后可以保持好几天的体能,不过短暂的进食也让花豹有了明天继续捕猎的能力。如果把鬣狗逼急了,不知道它们会不会狗急跳墙——狗急爬树,所以花豹很可能是故意放弃食物的。

    方宏:“如果这些鬣狗没有进食,我都不想进帐篷睡觉,现在它们有食物了,我可以进帐篷了。”

    谁知道这些玩意儿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会不会对人下手。

    毕竟狮子也有过无法捕猎忍受不了饥饿最后变成杀人狮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