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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烛影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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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九个黑衣人正在欣赏着别人生命的结束。

    他们忽然大笑,他们在这个时候,也觉得很满意。

    他们觉得自己扮演的“岭南九屠”实在太像,每个人的演技也都非常好,演技好到甚至不需要动一刀一枪,就成功地震慑住了凤儿花,圆满地完成了六花帮帮主交代的任务。

    他们觉得,如果这个世上还有人设立一个表演奖的话,那自己这九个人,完全可以包揽金银铜三项大奖。

    他们现在的心情也非常愉快,因为六花帮的帮主吕镜堂也一向不是一个小气的人。

    他们在想着即将到手的高额提成。这一笔提成,就已经足够他们玩上好几个月的女人,喝上好几个月的花酒。

    现在,他们行走在这条既不知从哪里开始也不知在哪里结束的羊肠小道上,也在纵声大笑。

    现在正是他们应该笑的时候。

    刚才结束的,只是别人的生命。

    任何人的性命都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他们并不是懂得珍惜生命的人,更不懂得去珍惜别人的生命。

    而现在他们却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个树林并不大,用不了多长时间,他们就已经走出了小树林。

    前方,是一片乱石岗。

    这里的石头大小不一,高低错落。但也仅仅是一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乱石岗,并没有丝毫特别与值得人注意的地方。

    这条羊肠小道,就从这一大片乱石中穿了过去。

    六花帮的九个人,现在兴致都很高。

    他们今天的行动实在是相当顺利,顺利到让他们自己都不敢相信,顺利得让他们每个人都觉得很满意。

    他们现在就在愉快地讨论着凤儿花刚才的滑稽与可笑,以及关于凤儿花身体构造与和她睡在同一张床上舒适与否的问题。

    这时,他们之间的某一个人忽然说道:“老宋,他奶奶的,凤儿花这娘们长得可真跟朵花似的。早知道她会这么害怕那什么岭南九屠,会这么好哄,我们就应该把她带到城中,去快活他娘的一个晚上。”

    又有一个人听了这话,怪笑着说道:“嘿嘿!哈哈!老子也是这么想的。这娘们细皮嫩肉的,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抱在怀里一定爽歪歪,我一看到这娘们,就恨不得立刻与她嘿嘿嘿。”

    众人听了这话,笑得是更开心了。

    一个人一面笑,一面接口说道:“只可惜啊!被老宋这个煮鹤焚琴的老畜牲一刀就给捅了个透心凉,真他娘的是暴殄天物,糟蹋鲜花。”

    众人听见这话,又是一阵大笑。

    直到笑声停止,一个人又说道:“老宋可千真万确是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老畜牲,如果是我,就一定舍不得痛下杀手的。哪怕不能去城中找个客栈搂着舒舒服服地嘿嘿嘿,我认为,就地解决想必也是一件相当爽歪歪的事。”

    这时,老宋说道:“呃!阿孔,你这个小兔崽子,难道在这样冰天雪地的野外,你也能够像拉屎一样,就地解决?”

    阿孔大笑,道:“兄弟我可是野战爱好者,专打野战十余年。有句话说,欲心发动,如火所烧,怎么会怕这一点点冰雪?”

    老宋笑道:“哦?你这小王八羔子,在这里吹牛皮是不打草稿,只怕临上阵时,是倒戈卸甲,望风而逃,是个速战速决的好汉。”

    众人听了这话,都在放声大笑。

    阿孔笑道:“老宋这老畜牲一派胡言,你看我长得这么精神,会是这么不给力的人吗?你看我像是个倒戈卸甲速战速决的人吗?老子我可是最擅长打持久战。”

    这样的话题,绝对不会被任何人认为是一个高雅的话题,但却是所有男人甚至是女人茶余饭后最爱讨论的话题。

    这样的话题,也只有在最亲密无间的朋友间才能讨论的话题。

    如果有人愿意和你说起这个话题,那这个人一定是你的朋友,至少在说起这些事的时候,他还把你当作朋友。这个时候,他一定也看得出,你也还把他当作朋友。

    只有在最为熟悉的朋友之间,一个人才会痛快地撕开自己所有的伪装,暴露出自己最为真实的一面,然而人性丑陋,这最为真实的一面,往往都是最为低俗与丑陋的一面。

    这样的话题,却绝对不适合在陌生人面前提起。毕竟,在陌生人的面前,每一个人都需要尽可能地伪装得高雅一些,以维护自己的威严,再得到别人的尊敬。一个人无论地位有多尊贵,只要你和别人谈起这个话题,那就说明,你已经把地位主动降低到了别人的位置。所以,一个人如果还想维护自己高高在上的威严,就绝对不要去和人谈论与异性在床上做运动的话题。

    幸好,在这样的荒山野岭,他们都相信,绝对不会有陌生人存在,很有可能连鬼都没有一个。

    所以他们现在就在肆无忌惮地谈论,也在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就仿佛笑声如果不大,就不配是一个男人似的。

    这个时候,这九个人中又有一个人把这种能令男人产生兴奋感的话题,扯到了今晚出现在六花帮大厅的封依奴身上。

    这个人说道:“可是我倒觉得封依奴那娘们更有女人味,你们瞧她那一双迷死人的桃花眼,一身白花花的肉,上面波涛汹涌,下面山摇地动,美妙得可真像是一个狐狸精。老子一看到这狐狸精,就浑身发烧,恨不得立刻就拖过来啃他娘的两嘴巴解馋。”

    这时,另一个人听了他的这话,大笑道:“阿黄,看来你可真是我的知己啊!我也是一看到这货,就心痒痒的,她拉的胡琴也真他娘好听,尤其是那一曲《烛影摇红》,我虽然也说不出好听在哪里,但我就是觉得好听。”

    阿黄叹气道:“这娘们的确是一个能满足我幻想的女人,只要有了钱,有了机会,老子就一定要去寻她嘿嘿嘿,爽他娘的一回。”

    另一人便笑道:“这娘们可是金凤宫的大明星!我听说,要想跟她嘿嘿嘿,至少也得三百两银子,这一次行动,我们的提成,每个人想必至少也会有个三四百两银子,已足够你去找她嘿嘿嘿他娘的一回了。”

    阿黄听了这话,放声大笑,道:“只要能再听一曲这狐狸精拉的《烛影摇红》,再跟她睡上一觉,嘿嘿嘿一次,老子死了也甘心。”

    老宋和阿孔也在笑,因为他们也很喜欢狐狸精。

    阿黄现在也觉得很满意,他忽然发现,与自己的梦中情人封依奴共度良宵,听她专门为自己拉一曲能令人心醉神迷的《烛影摇红》,也的确已经不再是一个遥远的梦。

    一想到这里,阿黄的脑海里就已经浮现出这一幕,封依奴正玉软花柔般坐在他的面前,十指纤纤,为他演奏着那一曲令他神魂颠倒的《烛影摇红》。

    阿黄的脸上立刻就有了愉快的笑意。

    阿黄现在就很想听到这曲《烛影摇红》,于是他就听到了这一曲《烛影摇红》。

    正在这个时候,这乱石岗中最大的一块石头后,忽然有一个声音传了出来。

    这是一个人在拉胡琴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