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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乌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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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辽王很快就得知了宫中发生的一切,赶到现场只看见最爱的女人躺在血泊之中,他的幼女手持匕首冷冷看着。

    萧宝儿对生活的定义很简单,首先是开心,其次是享受。

    当母妃一次又一次让她伤心,让她对生活产生了质疑,杀死母妃是她的一个选择,这样就可以让不开心的人和不开心事彻底不存在。

    她不言不语的站着,所有人都以为小公主被吓坏了。除了北辽王,没人看出她不说话,是害怕心底那份愉悦和轻松被别人看出来。

    几日后,她被北辽王送去了巫祖那儿。

    几年后,她又被送入了大夏。

    世人都说北辽王宠爱女儿,萧宝儿却知道,北辽王不会原谅她弑母的行为。亦如她也不肯原谅北辽王为了遵守誓言,认完颜禹为义子。

    往事刻骨,巫祖只教会她放下和看淡,没告诉她如何遗忘。

    再次听到完颜昭这个名字,她心头忽然涌出一种,无论如何也要把完颜昭杀死的感觉。只有杀了这个同母异父的姐姐,她的生活才会彻底回归宁静。

    疾驰的骏马忽然停住,萧宝儿下马在路旁运气打拳。

    暗地里保护她的人手一点也不惊讶,跟随青山君的日子里,他们见过萧宝儿太多奇奇怪怪的行为,早已习惯了!

    陈地,被姚溪桐关在房间里的隐耀赢了。数百只山鼠被他咬死一半,还有一半死于自相残杀。

    姚溪桐说得对,它是要成精变人的家伙。发现山鼠极具攻击性时,它想方设法的爬到了萧宝儿的床顶,那是屋里最高的地方。

    山鼠极饿,先啃食屋里的东西,随后朝它爬来。

    床顶不大,两面靠墙,他守在中间看见山鼠上来就咬死。尸体不吃,投食一样扔到地面,那些没爬上来的山鼠一看,有东西吃,又没有危险,何必上去送死!

    这样坚持了一天,除了部分不吃同类的山鼠还在送死般朝它涌来,其他的吃完尸体就开始攻击同类。不等第二日,几百只山鼠已经所剩不多。

    晚些时候,姚溪桐打开房门,它得意地站在床顶,像模像样的发出一声嚎叫。

    姚溪桐将他捉下来仔细检查了一下,高兴地说:“脸和尾巴没事,身上被咬了很多口子。你可真臭美,当心毁容找不到母狼吗?”

    隐耀的狼性被鲜血唤醒,它对姚溪桐没有以往那样亲昵,而是用充满怀疑的眼神冷冷地看着。

    姚溪桐一点儿也不介意,从怀里掏出假肢,问:“要不要?如果你有假肢,犯得着被几只耗子追到床顶躲着吗?”他说着就拍了一下床榻,整张床瞬间碎成木片,又问:“如果不是耗子而是人,他们砍断床柱,你又如何?”

    隐耀乖乖地把断肢搭在他手臂上,头却拧到一侧,那感觉简直就是在说:帮我治伤是你的荣幸!

    姚溪桐揉了揉了它的毛,心里隐隐有些失落。相比隐耀,他更喜欢揉萧宝儿的脑袋,任由发丝在指间缠绕的感觉真的很好!

    假肢很快装好,他示意隐耀随便走几步!

    隐耀一边走一边抽腿,瘸惯了,暂时还不会把重心放在新装的腿上。

    一人一狼在天井里练习了很长时间,发现隐耀稍微能走稳后,他让何伯把隐耀栓到了后山。那里早已栓着另外两只动物,一只体型很大的土狗,和一只幼年猎豹。

    论实力,三只动物差不多。

    土狗体型大,打架经验丰富,只是缺了猛兽的凶残;猎豹爪牙锋利,速度非常,可惜是幼豹,缺少生存经验;隐耀足够聪明,腿伤限制了他的实力。

    在特定环境下,三只动物鹿死谁手呢?

    姚溪桐很闲,把伺候萧宝儿的时间全部花在隐耀身上,想用隐耀填补萧宝儿离去的空白。

    后山被何伯清出一块没有食物的旷野,三只动物,三条等长的锁链,三段刻意设计的距离,任何一方主动攻击都会出现在其他两方的攻击范围。

    姚溪桐就想知道隐耀会怎么选择,冒险攻击还是等待其他两方饿不住时,坐收渔翁之利。

    最先进攻的是猎豹,瞅准土狗把注意力都放在隐耀身上时给了其一爪。被攻击的土狗“汪汪”咬了回去,猎豹没有占到便宜,两只动物一起停下看着隐耀。

    隐耀没有偷袭,它评估对手实力的同时一直装怂,将身体缩到猎豹和土狗攻击它都有点儿费力的位置。三只动物僵持了一夜,期间猎豹又偷袭土狗一次,成为土狗首要防范的目标,偷袭没有成功。

    天亮,两只动物约好了似地一起对隐耀发起攻击。隐耀始终在闪躲,明明假肢能让它走稳,却装出瘸腿的模样闪避,不过几个回合就被两只动物咬的血肉模糊。

    眼见隐耀落败,两只打红眼的动物却在攻击的同时忍不住相互撕咬一番。

    说时迟那时快,隐耀找准机会趁着土狗没有防备的时候一口咬住其喉管,热血四溅,土狗蹬着腿在地上哀鸣。猎豹想要趁火打劫,隐耀放开土狗,一声狼嚎,猎豹怂了,乖乖退回原地。

    隐耀没吃土狗,高傲的将尸体留在原地。

    猎豹没有抗饿的经验,土狗的尸体又一直在刺激它的食欲。想吃,又担心被隐耀攻击,只能烦躁地走来走去。夜幕降临,休息一整日的隐耀却佯装睡觉,精力和体力都得到了很好的恢复。

    猎豹不一样,烦躁的走了一天,入夜之后更烦躁。

    瞅着隐耀似乎在睡觉,它悄悄把土狗的尸体朝自己方向拖近一些,眼见隐耀没有发觉,又放心的啃食了一点点土狗的尸体。狗肉刺激了它的味蕾,吃上就停不下来。

    熬了一整天,猎豹终于为食物放松了警惕,大着胆子靠近狗尸,开始啃食最美味的内脏。就在这时,隐耀突然跃起,用咬死土狗的方法咬死了猎豹。

    姚溪桐一直没有睡,何伯把混身是血的隐耀拎进屋时,这厮嘴里还含着一块豹肉。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如果我不帮你治伤,就你这样儿能熬到天亮吗?”

    隐耀吞了豹肉,冷冷地看着姚溪桐,那模样能有多骄傲就有多骄傲。

    姚溪桐又道:“不喜欢假肢,觉得不用假肢也能赢?行,够骄傲,继续保持。”他吹了灯上床睡觉,完全不管隐耀身上那些不断流血的伤口。

    天亮之后,姚溪桐兀自洗漱更衣,无视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隐耀。

    骄傲的狼崽终于忍不住“呜呜”两声,姚溪桐还是不理。直到吃饱喝足,才伸手提起隐耀,语重心长的说,“傲气没有错,也得因人而异,跟我傲……”话没说完,隐耀的嘴已经狠狠地咬在他手腕上。这是真咬,不是往日那种闹着玩。

    姚溪桐有些傻眼,或者说没料到隐耀会那么难驯服。他叹了口气,“你打算用命换我一只手?行,咬吧!”

    一人一狼对峙了片刻,隐耀最终没下口,软软地躺在地上,出气多过进气,狼命堪忧。

    姚溪桐把它抱到天井里,先喂药保命,接着止血疗伤,期间跟它说道:“宁愿骄傲的死去,也不愿低头苟活,狼性如此。可惜你有使命,你有族群,你死了,你的族群怎么办?”

    看着死气沉沉的狼崽,他忽然觉得萧宝儿当初的选择没错。那么幼小的狼,还是一匹瘸狼,能够服众就已经很不错了,如何能带着狼群对付聪明他们万千倍的盗墓者?

    门环被敲响,隐耀警觉的睁开眼。

    姚溪桐摸了摸它的脑袋,自语道:陌生人,有威胁,知道了!他把隐耀抱回房间,弹去袍角的灰尘,这才慢悠悠的前去开门。

    门拉开半扇,一个俊秀的青年公子打着伞站在门外。她含笑看着姚溪桐,俏皮地眨眨眼,“不欢迎我?”

    “丫头,你怎么来了?”

    “我这身衣裳白穿了,请叫公子。”来人态度熟稔,仿佛时间从未将两人分开。

    姚溪桐愣了片刻才找回感觉,他与乌雅怕是有些年头没见了。

    乌雅背着手在院中绕了一圈,问:“溪桐,我住哪儿?”

    姚溪桐指着自己的房间说,“先住我那儿,明儿帮你收拾一间。”

    乌雅随手一指,不偏不倚地指着萧宝儿的房间问:“不是有一间了吗?”

    “那是狼窝,住不了人。”

    “你养狼了!我要去看看。”

    “别,”姚溪桐拦住乌雅,“小狼崽,有些认生,怕会伤着你。”

    乌雅随意地笑笑,把视线投到藤架上刚长出不久的牵牛花,似乎在等待姚溪桐发问。

    “你怎么来了?”

    “听说你金榜题名,又迎娶佳人,我特地过来瞧瞧?嫂子在哪儿,还不出来见客?”说着就朝院中大喊,“嫂子……嫂子……”

    “别闹了,我这儿什么情况信里不是都写了吗?”

    乌鸦不满地说,“怎么感觉你不太想见到我?”

    姚溪桐两手一摊,“煮熟的鸭子飞了,扔下个烂摊子给我收拾,你觉得我有心情陪你说笑?”

    “煮熟?你把北辽公主煮了呀?”

    “小雅,再胡搅蛮缠我可要生气了。”

    两人正说着,何伯把乌雅的行李送了过来。

    乌雅回房间洗漱更衣,姚溪桐独自坐在天井里发呆。

    姚溪桐与乌雅相识于药铺,一个买药,一个卖药。

    得知乌雅是乌族族长的妹妹,乌族境内所产药材全部由她卖出去时,姚溪桐希望能利用乌族的销售网络帮他传送包子铺的货物和信息,他按货物的价格给乌雅提成,两人一拍即合。

    乌雅非常聪慧,博览群书,知人善用,是她让姚溪桐知道女子也有着同男子一样的智谋和胆识。这也是姚溪桐懂得欣赏苏苏,并愿意倾听其意见的缘由。

    姚溪桐一直觉得他想要的伴侣,定会是乌雅这样聪明伶俐,又不失天真活波的女孩。乌雅也很喜欢他,有些话没有挑明,但两人之间的关系一直挺暧~昧!

    今日乍见,按道理姚溪桐应该挺高兴。实际上他没有感觉,甚至隐隐觉得乌雅挺陌生,他认为这是两人相处时间太短的缘故。

    这些年来,乌雅因身份之故,必须四处奔走,常常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两人的沟通交流全靠书信。他与乌雅相处的时间远不如萧宝儿那么多,更不同于他与萧宝儿这种拜过天地,同吃同宿,却又各怀心思的相处模式。

    提起萧宝儿他就头疼,人在的时候嫌烦,整日叽叽喳喳不让人安静。人走了又觉得太过清静,想找个人斗嘴都找不到。

    正想着,乌雅已经换好了衣裳端着泡茶工具走入天井。

    乌族地处齐地边境,强烈的日照让乌族子民的皮肤普遍偏黑。乌雅敷了粉,可被鹅黄色的裙子一衬,皮肤看起来就有些发暗,远不如萧宝儿白皙。

    初见萧宝儿时,他以为萧宝儿的皮肤就是健康的小麦色。后来才知道,全都是晒的,萧宝儿从不防晒,无论多大的太阳,都能不管不顾的跑出打拳玩耍。晒黑也不怕,只要在屋中躲上几日,皮肤立刻恢复白皙。

    “想什么呢?”

    “甚少见你这样打扮,雅丫头也长大了。”

    乌雅转了一圈,“好看吗?今年大都最流行的裙子。”

    “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你敷衍我,这裙子根本不是大都流行的款式,我就这么随便一说,你都没有认真看!”

    姚溪桐只觉天大的冤枉,他从不在乎大都流行什么衣裙,自然是乌雅说什么就随口回应一下。至于好不好看,如果萧宝儿的样貌不符合中原审美,那他见过最好看的女子要数萧华芳。

    说起相貌,还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萧华芳和萧宝儿可以比,她们属于一个级别的美人,就像牡丹与芍药,难分高下。乌雅和她们没法比,即便化了妆,也只能称为佳人,清秀有余,美艳不足。

    “我离开大都半年有余,怎么可能知道大都流行什么衣裙?你问这个不就是想我夸你,这都夸了,又说我敷衍你!行吧,你想要什么答案?”

    “讨厌,你一点儿都不好玩!都不会哄女儿家。”